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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(第一批)申报工作的通知

2023-03-20  点击:

为促进杭州市市软科学研究活动,发挥软科学研究项目服务创新战略决策作用,根据《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》,杭州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(第一批)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内容
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创新决策部署和需要,杭州市科技局制定了2023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(第一批)申报指南(见附件),确定了15个选题。申请单位从中选择课题题目进行申报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与组织管理能力,且所在单位应与项目申请单位一致。

(二)每位项目申请人限报1项。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市软科学项目的,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。

(三)项目申请单位与项目申请人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。

(四)已获国家、省级立项的项目,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软科学研究项目。已在市级部门预算管理单位安排项目支出的同一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。

三、申报流程

(一)网上申报

申请人登录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(http://115.238.84.53:36789/ccphangzhou/)。选择“个人登录”,(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,申请人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,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。登录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后需先完善个人信息,并经所在单位法人账号审核)。申请人登录后进入“杭州市科技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”申报模块填报申请表,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等有关材料。项目申请人和申请单位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。

(二)申报时间

3月21日开放网上申报系统。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4日17:30。各学院、部门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申报书(电子版)和《XX学院/部门杭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》(电子版)报送至科研处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项目实施注意事项

软科学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。项目立项后拨付资助额的50%,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。项目一经立项,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即对项目执行全过程负有主体责任,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开展研究活动,完成约定目标。根据《浙江省科技计划(专项、基金)项目验收管理办法》,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实施期内或实施期满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。无故逾期未提出验收申请的,终止项目实施,按验收不通过处理。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、项目负责人等纳入科研诚信信息管理。

联系人:金子仪 电话:004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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